公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及學習歷程檔案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2.0版,請師生參考並注意於AI應用出處標註方式

生成式AI於教學現場之運用、學生學習與寫作創作之輔助上日漸被廣為運用,教育部建議使用時應注意之運用方式、事前聲明、出處標註、事後切結等方式及注意事項,詳如附件檔案,請師生參酌。

轉知教育部來函原文如下:


教育部 函

主旨:檢送「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及學習歷程檔案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2.0版」(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113年12月1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6551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部國教署為協助教師備課、教學及評量等不同階段運用人工智慧之技術,特訂定本注意事項(含附表1、2、3),供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與學生參考運用,俾利學校順利執行相關教學活動。
三、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請惠予參閱及運用本注意事項。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及學習歷程檔案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pdf 請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