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處公告 / 性平專區釋示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33條第2 項規定「其成員應全部外聘」疑義說明:一、查性平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在〈釋示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33條第2 項規定「其成員應全部外聘」疑義〉中留言功能已關閉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