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如符合「苗栗縣優秀國中畢業生就讀本縣高中職激勵翻轉方案獎學金」請於9/13前向註冊組完成申請,逾期不受理

請符合以下條件的新生於向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並於9月13日(週五)前連同證明文件繳交回教務處註冊組,以利學校先行審核後統一向縣府申請。逾期將無法協助。

申請條件:(以下條件一、二須兼具)

一、苗栗縣內國中畢業生,且升學苗栗縣內高中職

二、具以下任一資格(擇優且不重複支領)與核發獎學金

申請類別(擇優且不重複支領)須提供證明獎學金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達5A5+以上,且寫作測驗5級分以上會考成績單8萬元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達5A以上,且寫作測驗5級分以上會考成績單3.6萬元
曾於國中三年期間內,代表本縣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所舉辦之全國甲組聯賽,獲得前三名成績者(含個人及團體)。賽會比賽證明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