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禁用陸牌軟體Apabi ReaderPost category:圖書館公告 / 校內公告Post published:2024-08-27Post author:資媒組說明:一、依教育部113年8月23日臺教資通字第1130086275號函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113年8月22日資安綜合字第11300031601號函辦理。二、依行政院秘書長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01804A號函及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中央與地方機關(構)、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行政法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三、查部份學校有使用陸牌軟體Apabi Reader之情形,請依規定妥處、汰換,以降低資安風險。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2025第17屆歐洲盃國際創新發明展資訊下一篇文章新生如符合「苗栗縣優秀國中畢業生就讀本縣高中職激勵翻轉方案獎學金」請於9/13前向註冊組完成申請,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