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B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技藝職能獎學金

 學制:研究所、大專院校、高中職

 成績智育: 不限 

德育(操行): 不限 

體育: 不限 

平均: 80  

獎助身分: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 獎助資格清寒、成績優良 

戶籍地限制:不拘 

學  門:藝術、體育

 申請方式:向提供單位申請

 限制條件一、申請資格︰
(一)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包含外語類、商業與管理類、電機電子資訊類)清寒優秀在學學生。
(二)高中職2年級至3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2年級至4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術科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校排名40%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以上)。
(三)高中職1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1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
(四)如未能提出上述兩類證明者,得提出得獎記錄以供審查。

二、本獎學金錄取名額、獎學金額依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當年度預算決行之,每年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得隨時為之。已受獎助之學生得於接受獎學金屆滿1年後(即已接受兩學期之獎學金),檢具相關文件向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再申請獎學金。

 申請期間112/02/20~112/12/31 

申請說明一、申請資料:
(一)系所或教授推薦信。
(二)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文件。
(三)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申請書1份。
(四)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

三、申請文件,若有不實或違反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設置辦法及其他法律規定者,經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得註銷其獎助,並追繳已申領之金額。申請資料短缺或逾期者皆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錄取與否,概不退件。

四、寄送方式及地址:獎學金申請之資料一律掛號郵寄105021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技藝職能獎學金計畫 說明網址說明網址 聯絡資訊02-276388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