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Post category:學生事務處公告 / 轉知訊息Post published:2023-09-20Post author:學務創新 陳宣翰本次修正品項中第七項修正:「刪除第四級管制藥品第10項『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及同級第52項『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備註欄有關該成分複方製劑之不適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列管規定等文字內容」。其餘第一項至第六項自公告日生效。0126502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0920整潔評分表及其他扣分下一篇文章函轉衛福部自112年9月6日起廢止「佑青醫療財團法人佑青醫院」為指定藥癮戒治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