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提倡全民運動風氣,推展基層運動發展,培養優秀運動人才。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台灣美津濃股份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處、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
會、新北市體育總會、新北市金山區公所、新北市石門區公所、新北市萬里區公所、交通部公路總
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景美工務段、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新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
會、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五、贊助單位:
六、承辦單位:名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七、比賽日期:112 年 11 月 26 日(星期日)上午 04:00-11:00
(一)檢錄時間: 04:50-05:50
(二)開幕典禮: 06:00-06:20
(三)起跑時間: 06:30
(四)比賽完成時間: 11:10
(五)閉幕典禮-頒獎: 10:00 起
八、比賽地點:群策翡翠灣溫泉飯店 (檢錄、開幕、閉幕、起點、終點)
十一、競賽說明:
(一) 全長 42.195 公里,以接力方式跑完全程。
(二)各隊報名人數最多 10 人,實際參賽 8 人(女性至少 2 人,須排在第 3 棒及第 6 棒),
候補 2 人(1 男 1 女)。
(三)本賽會採晶片計時,每隊各佩戴一枚晶片(置入接力帶內),賽後須繳回並退回晶片押
金。
(四)第八棒選手於上午 10:40 前未完成接棒者,請直接跑回終點或搭乘接駁車,但不計成
績。
十二、競賽分組與資格:
(一) 社會組:自由組隊(本組報名上限為 700 隊,一般學生不可參加本組)。
(二) 學生組:(本組報名上限為 150 隊)
1.大專甲組(公開組):限同一大專院校、研究所在學學生組隊參加
(資格與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所規定之公開組相同)。
2.大專乙組(一般組):限同一大專院校、研究所在學學生組隊參加
(資格與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所規定之一般組相同)。
3.高中組:限同一高中、高職在學學生組隊參加。
若為男校(女校)可與他校同校女生(男生)二校共同組隊。
報名限民國 93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
4.國中組:限同一國中在學學生組隊參加。(在國中修業 3 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若為男校(女校)可與他校同校女生(男生)二校共同組隊。
報名限民國 96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
註 1.大專組、高中組及國中組限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制學生(含華僑學
校)且比賽日仍在學之學生組隊參加。
(111 年應屆畢業學生須以 112 學年度第一學期就讀學校報名參賽)
註 2.未滿 13 歲者不得報名參加本賽事。
(民國 99 年 11 月 19 日後出生者不得報名參賽,若有填報不實則取消該員資格,若導致該
隊參賽人數不足請自行負責)
註 3.每人僅限報名乙隊,如重複報名將取消該員資格,若導致該隊參賽人數不足請自行負
責。
註 4.進修部大學生可參加社會組或大專組,但僅限參加一組。
十三、報名辦法:
(一) 報名時間: 社會組:即日起至 112 年 8 月 15 日(二)23:59:59(額滿為止)
學生組:即日起至 112 年 9 月 10 日(日)23:59:59(額滿為止)
(二) 報名限額:
1.社會組限額 700 隊,備取 90 組,額滿後系統停止報名。
2.學生組限額 150 隊,備取 10 組,額滿後系統停止報名。
3.各組額滿後,隊伍報名將會收到備取通知,若有名額釋出,將會即時以 email 通知聯絡人
該隊可遞補缺額與繳費通知,請務必留意電子信箱,並及時繳費。
(三) 報名費用:
1.社會組每隊新臺幣 12,000 元、學生組每隊新臺幣 8,000 元
(內含 1 枚晶片,押金新臺幣 500 元)。
2.為推廣基層體育,高中組、國中組,新竹以北(含宜蘭)每隊補助新臺幣 1,500 元,苗
栗、臺中、彰化、南投每隊補助新臺幣 2,500 元,雲嘉南每隊補助新臺幣 3,500 元,高屏、
花東每隊補助新臺幣 5,000 元,離島地區每隊補助新臺幣 10,000 元。
3.高中及國中組請於報名平台下載交通補助費領據,並列印領據填寫學校縣市地區、交通
補助費用等資料,以利現場申請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