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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時未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 須由錄取生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人請出示身分證件)辦理報到。
- 當日如因故無法辦理報到,可先來電約定提前報到時間(注意,依全國招生規定無法延後補報到),或可委託他人持委託書與雙方證件辦理( [ 報到委託書
]
下載處)
- 法定代理人、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報到者,請錄取生本人務必事先填寫新生調查G表單(連結於下方說明表),因表單內含許多無法代為決定的調查項目與課程選擇,須本人填報。
- 居住遠地者如預定到場時間較晚可先行填寫新生調查G表單(見下方說明表),以節省現場報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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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事先查明或備妥以下報所需資料,加速報到進行:
- (一)本校新生報到序號、國中會考准考證號碼
- (二)聯絡地址、戶籍地址、監護人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新生手機號碼、新生常用e-mail。
建議帶著戶口名簿影本(免繳交),以便填寫戶籍地址、家長國籍時參考其內容。
- (三)■畢業證書正本 (*必繳)
- (四)確認是否具有「可補助/減免學雜費或之特殊身分」? (類別請參考最下方<註2>)
若同時符合多種身份,請均選填”是”,會由本校專責人員代為判斷最優惠減免方式。
- (五)如有兄弟姐妹就讀本校,請事先查明班級(家長會費減免填寫用)。如為雙胞胎同時就讀,請先查明對方報到序號。
- (六)請預先決定「本土語言」課程要修習的類別(閩南語、客語、手語、原住民族語…等)
家長如自行開車至本校辦理報到,請參考公共停車資訊↓↓↓
國立苑裡高中114學年度各管道新生報到說明:
- <註1> 有關「戶口名簿/戶籍謄本」:高中職已全面免學費,除非特殊狀況,會通知新生提供以做資料核對,否則不需繳交。
- <註2> 有關「特殊身分減免學雜費」類別:
(以下身份資格驗證採教育部助學補助系統查核,故申請時免繳證件)
- 低收入戶子女 (需持有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且於有效期限內)
- 中低收入戶子女 (需持有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且於有效期限內)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需持有政府開立之證明文件,且於有效期限內)
- 身心障礙生 (需持有身心障礙證明)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家長需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 原住民籍學生 (戶口名簿上有登載族籍者)
- 軍公教遺族 (需持有撫卹令或相關證明)
- 現役軍人子女 (需持有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