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3學年度中一區適性轉學錄取名單如下: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錄取名單如下(依准考證號排序):
請錄取生:
- 報名時未提供高一上學期成績單者,於114年2月6日下午16:00前 先來電 本校註冊組(037-868680分機202)告知高一學期曾修科目及學分數情形,以讓本校預先安排適當班級。
- 返回原學校辦理轉學申請,並取得轉學證明書、獎懲證明書、社團紀錄、學生健康檢查報告。
- 請於114年2月7日當天中午12:00前(該時段若不克報到,請事先來電約定時間) 攜帶下列表件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及轉學(入)手續,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 (1) 轉學(入)申請書
(可點選下載列印填寫並家長簽名,或報到當日現場領取(家長陪同)填寫)
- (2)原學校教務處開立之轉學證明書正本(應詳細載明已修習之科目成績)。
- (3)原學校學務處開立之獎懲證明書正本與影本(列出各學期獎懲情形,正本驗後發還)。
- (4)原學校學務處開立之社團參與紀錄表正本與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 (5)原學校健康中心留存之新生健康檢查報告及健康紀錄等。
- (6)個人證照電子檔(製作學生證及學籍系統登錄用,請以USB或光碟繳交(本校存檔後發還),或傳送電子檔至 mailto:ylsh202@ylsh.mlc.edu.tw )。
- ※(7)尚無法取得(2)~(5)項目表件者,請填寫 錄取報到切結書
於報到日時繳交,並於切結日期前(切結日期請自行填寫2月11日)補繳至本校以完成報到程序,如未完成視同放棄入學、不予學籍轉入。
- 報到相關疑問可來電詢問本校註冊組(037-868680分機202)
※※※請轉學考錄取生特別注意:
本校轉學招生考試簡章明訂,若報到時經查於原學校補考後修業學分數未達簡章報名資格規定標準(高中職高一第1學期至少修畢22學分,進修部或專科學生高一第1學期至少修畢20學分),或於原學校有小過以上之獎懲紀錄情形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