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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無照駕駛新修規定
發布日期 2026 年 1 月 16 日
發布單位 生輔組
公告類別 轉知訊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5
公告內容

根據國內統計,112 年因無照駕駛導致的死亡人數高達763人,遠高於同期酒駕致死人數的253人。

因此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駕駛人處罰大幅提高,預計115年上半年實施,相關修法重點如下:
(一)最高罰鍰從新臺幣(下同)2萬4,000元調高為機車3萬6,000元、汽車6萬元;汽機車駕駛人在10年內累犯2次以上者,則採該車種所定罰鍰最 高額處罰,大型車可處8萬元,汽車處6萬元,機車處3萬6,000元。

(二)無照駕駛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吊扣牌照為初犯3 個月,10年內第2次6個月,10年內3次以上1年。無照駕駛除了罰錢、移置    保管車輛與扣繳牌照外,還會影響考照資格,無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將禁考1至2年。
(三)車輛所有人併罰:如將車輛借給無駕照之人駕駛時,亦處相同於駕駛人之罰鍰處分,故車主應善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不得將車輛借給無駕    駛執照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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