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布欄
| 公告主旨 | 視障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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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6 年 9 月 29 日 |
| 發布單位 | 教務處 |
| 公告類別 | 轉知訊息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9 |
| 公告內容 |
旨揭中心部分時數擔任專業工作人員,遴選要項說明如下:
(一)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5年以上服務年資。
2、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經驗及服務熱忱。
3、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相關專業知能。
(二)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2名,任期自115年11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請有意願參加遴選專業工作人員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於115年10月6日(星期二)前備妥報名表、備審佐證資料,寄至本部視障服務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309室)。
(三)由本部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四)本案部分時數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權益如下: 1、依本部核定之部分時數減授每週基本教學節數四節至六節,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
2、部分時數專業工作人員之相關權益,依教育部核定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權益、應遵守義務,及考核與獎勵,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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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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