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布欄
| 公告主旨 | 轉知:勞保局宣導資料「工作要投保,安心上工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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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6 年 5 月 18 日 |
| 發布單位 | 輔導組 |
| 公告類別 | 轉知訊息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10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5年4月21日保納新字第11560083821號函及4月17日保納新字第11560077941號函。 二、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為保障勞工工作生活安全之三大勞動保險,分別提供勞工於工作期間普通傷病及離職退休後生活、失業及職業訓練一定期間,及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時之基本生活保障。 三、雇主應於到職日為渠等申報加保之相關規定,以保障渠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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