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布欄
| 公告主旨 | 轉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所「狂犬病防疫措施」 |
|---|---|
| 發布日期 | 2026 年 1 月 21 日 |
| 發布單位 | 衛生組 |
| 公告類別 | 轉知訊息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33 |
| 公告內容 |
主旨:轉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所送「狂犬病防疫措施」相關資訊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1月16日臺教綜(五)字第1150005785號函辦理。 二、時值鼬獾活動頻繁季節(每年10月至翌年3月),又中低海拔的山麓丘陵帶,係鼬獾喜好出現區域,為防範狂犬病疫情,請協助宣導下列事項: (一)遵守不棄養家中寵物、不接觸、捕捉及飼養野生動物、要定期攜帶犬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 (二)遵守不棄養家中寵物、不接觸、捕捉及飼養野生動物、要定期攜帶犬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 (三)如不慎遭疑似罹病動物抓咬傷,應立即以肥皂及大量清水沖洗傷口15分鐘,再以優碘或70%酒精消毒後儘速就醫,以維護自身安全。三、前揭狂犬病防疫相關資訊,包含狂犬病防疫須知、全國狂犬病巡迴注射行程、通報專線等,請逕至防檢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phia.gov.tw/)/主題專區/狂犬病專區項下查閱或下載運用。四、檢附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原函供參。 |
|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