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 | 姓名 | 班級 | 姓名 | 班級 | 姓名 |
302 | 梁菡軒 | 202 | 劉芯妤 | 102 | 李元財 |
302 | 李柏諺 | 202 | 鄭鈺潔 | 102 | 吳以棋 |
308 | 郭維姍 | 202 | 李政鍀 | 108 | 劉宥廷 |
302 | 鄭宏宇 | 202 | 鄧宙宇 | 108 | 林品澤 |
308 | 徐燕瑩 | 208 | 甘庭瑄 | 108 | 邱敏慈 |
308 | 劉侑沄 | 202 | 黃姵慈 | 102 | 李詠晴 |
308 | 潘喻婕 | 202 | 賴宸楡 | 102 | 柯宇宸 |
302 | 陳冠宇 | 202 | 張亦翔 | 102 | 洪佳樂 |
302 | 陳奕汝 | 202 | 魏永豪 | 102 | 林軍豪 |
302 | 鄭璟翰 | 202 | 李旼憲 | 108 | 徐苡珊 |
301 | 詹文瑄 | 208 | 陳佩芬 | 102 | 陳順安 |
302 | 郭維妮 | 202 | 鄭郁紜 | 102 | 何承駿 |
本獎學金申請與獲獎審查資格請參閱本校補充規定(如下)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衡教育發展獎勵國中畢業生升學當地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補充規定
103年12月29日行政會報通過
104年05月11日行政會報修訂通過
105年11月21日經行政會報修訂通過
105年12月28日國苑中教字第1050009450號函核定實施
108年6月10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壹、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衡教育發展獎勵國中畢業生升學當地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實施要點」(108年5月2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50002B號令修正)。
貳、核發對象:
就讀本校學生,其國中畢業學校隸屬於入學當年度教育部公布之本校所屬適性學習社區(臺中一區)之地理範圍。
苗栗縣通霄鎮:縣立通霄國中、縣立南和國中、縣立烏眉國中、縣立啟新國中、縣立福興武術國中(小)。
苗栗縣苑裡鎮:縣立致民國中、縣立苑裡高中附設國中。
臺中市大甲區:市立大甲國中、市立日南國中、市立順天國中。
臺中市大安區:市立大安國中。
臺中市外埔區:市立外埔國中。
臺中市清水區:市立清水國中、市立清泉國中、市立清海國中。
臺中市沙鹿區:市立沙鹿國中、市立北勢國中、市立鹿寮國中、市立公明國中。
臺中市梧棲區:市立梧棲國中、市立中港高中附設國中、臺中市立善水國中(小)、。
臺中市龍井區:市立龍井國中、市立四箴國中、市立龍津高中附設國中部。
臺中市大肚區:市立大道國中。
臺中市西屯區:私立麗喆國中(小)、市立中山國中、市立漢口國中、市立安和國中、市立至善國中、市立福科國中、私立東大附中附設國中、市立西苑高中附設國中。
臺中市南屯區:市立黎明國中、市立萬和國中、市立大業國中、市立大墩國中、私立嶺東高中附設國中、市立惠文高中附設國中。
參、獎學金核發標準:
一、一年級第一學期新生:
以分區免試入學第一志願錄取、試辦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優先免試入學、美術班甄選入學管道錄取本校者,依高一上學期第一次定期考查成績總平均擇優發給獎金,總平均相同則比較其總分,總成績再同分者,以國文、英文、數學總分擇優發給。
二、一年級第二學期以上在校生︰
(一)一年級第一學期領有本獎學金之學生,其一年級第二學期及二、三年級,在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年級同類科(組)或學程前百分之三十,且德行評量未經記小過以上懲處者,並經導師推薦者,始得繼續申請本獎學金。如該學生成績未達標準,得由入學時以第一志願就近入學之同年級且符合學業及德行成績標準之學生申請遞補。
(二)休學及轉學生,永久喪失領取本獎學金之資格,該獎學金名額得由同年級入學時符合上述規定之學生申請遞補。。
肆、分配名額: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核定之各年級名額。
伍、申請、審核及表揚:
符合核發對象之學生,由學校通知後應於公告時間內,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向教務處申請,依核發標準及分配原則審定後公開表揚,並將受獎學生名單公布於本校網站供查詢。
陸、本補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悉依部頒實施要點及相關之規定辦理。
柒、本補充規定經行政會報通過並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