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件時間:普通班組/美術班組110年9月22日(星期三) 09:00~17:30
- 收件地點:本校藝術中心。(聯絡電話:037-868680#204特教組)
應徵作品類別、規格及使用材料,校內初賽可先不裝裱,但如獲選需送縣賽時,一律需要符合裝裱規定:
(一)西畫類:
1、高中(職)以上各組,油畫最大不超過50號,最小不得小於10號,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校內初選交件時可不裝裱,但如獲選代表本校參加苗栗縣初賽,作品一律裝框,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
(二)水墨畫類:
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三)書法類:
1、以自選成首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作品需落款,不可書寫校名,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所寫文字勿使用簡化字,一律採用宣紙(不可用彩宣)。
2、高中(職) 組以上作品大小為全開(68公分×135公分);校內初選交件時可不裝裱,但如獲選代表本校參加苗栗縣初賽,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
3、通過本年度初賽代表本校參加苗栗縣複賽者,10月20日(星期三)需到複賽場地(頭份國小活動中心)進行現場書寫。
(四)版畫類
1、高中(職)組以上,作品最大不超過120公分×120公分,校內初選交件時可不裝裱,但如獲選代表本校參加苗栗縣初賽,作品一律裱框,背面加裝木版。
-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 1/20 ○○ 王小明
- /數量 題目 姓名
(五)平面設計類: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1、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高中(職)以上各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即78公分×108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即39公分×54公分),校內初選交件時可不裝裱,但如獲選代表本校參加苗栗縣初賽,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2、校內初賽一律需印出A4以上(含)彩色紙本以供評選。
(六)漫畫類:
- 應徵作品不限主題。
- 應徵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圖畫紙;黑白、彩色不拘。
- 作品一律不需裱裝。
- 高中(職)以上各組作品以單幅、四格、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 tif檔之光碟片。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達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再添加好痛文字表達)。
- 如以電腦繪圖製作,校內初賽一律需印出A4以上彩色紙本以供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