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報名聯合分發,若已確定不選填志願,請於7/5前下載110中區美術放棄繳交志願選填表聲明書,
確認放棄分發資格切結,請考生及家長簽名後,填妥簽名後e-mail、傳真或郵寄紙本回本校。
(一)傳真:037-868346
(二)郵寄
收件人:國立苑裡高中教務處特教組收
地址:358002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三)電子郵件
下載簽名後,可掃描或拍照以電子郵件寄:ylsh204@ylsh.mlc.edu.tw (主旨為:110中美術志願放棄書--學生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