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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專評鑑
苗栗縣政府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府教務字第1050146427號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7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88054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105學年度評鑑人員初階培訓之認證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線上研習、實體研習、及認證資料審查,前二個階段需全程參與,才能進行至第三個階段認證。
三、茲因線上課程時數較以往10小時業減少為6小時,且為有效銜接實體課程內容;是以,105學年度起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線上研習之觀課時限由2年變更為1年,教師參與評鑑人員初階培訓之線上研習須於1年內完成、實體研習與認證資料繳交須於2年內完成。惟103學年度、104學年度即已進
行線上研習之教師,不在此限,仍得保有線上研習2年之觀課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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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5/11)至苗栗縣教專中心開會,帶回以下重要事項,傳達給老師們:
如果老師想參加105年度教專,請先上教專網註冊,這樣學校才能將老師納入105年度
https://tepd.moe.gov.tw/
初階認證的流程:
線上研習10hr並通過測驗(教專網審核)→實體研習12hr(承辦初階研習學校核定時數)→校內實作(校內教專推動小組審議通過)→完成初階認證。
★順序不對只能算研習時數
一、105年度的教專屬於苗栗縣政府教專中心管理,教師可上苗栗縣教專中心點選最新資訊
https://sites.google.com/site/teapde/home
二、105年度全苗栗縣僅開6場初階教專實體研習
第一場次7.13(三)-7.14(四)地點:福星國小
第二場次7.25(一)-7.26(二)地點:福星國小
第三場次8.02(二)-8.03(三)地點:福星國小
第四場次8.09(二)-8.10(三)地點:福星國小
第五場次9.03(六)-9.04(日)地點:福星國小
第六場次9.10(六)-9.11(日)地點:福星國小
請老師們空出時間參加,每場最多60人,沒有經費、不會再加開,預估6月1日開始可以報名初階實體研習,報名之前要先觀看線上研習課程才能報名,因此現在可以趕快先看線上課程
上課遲到超過15分鐘即喪失認證效力、不能重複報名兩場
三、線上課程有選課規定:
課程設計需要完成:
A1、A2其中一門;
B 一門;
C1、C2其中一門;
D1、D2、E1、E2、F1、F2其中一門;
G1、G2其中一門
共計五門10小時課程,不是總共10小時就好,請老師們注意
課程網址:https://olc2.moe.gov.tw/tepd_olc/
四、回歸苗栗縣教專之後,全苗栗縣規準一致,待明年度再確認,好處是苗栗縣教專中心會輔導老師們一直修正到通過,是全臺教專通過率第一名,不會讓老師不通過。
五、想要參加進階教專的老師們
1.教師進階認證規定
實體研習18hr(承辦進階研習學校核定時數)à校內實作à進階研習實務探討3hr à台師大審核,才能完成進階認證。
2.實體研習課程注意事項(請教師預留行程)
共辦理2場次,每場次40人。
第一場次7.06(三)-7.08(五)地點:福星國小
第二場次8.16(二)-8.18(四)地點:福星國小
遲到超過15分鐘即喪失認證效力,請進行補課。
請至教專網/研習活動/人才培育more/評鑑人員進階課程報名。(五月底六月初開放報名,隔年3月認證,請注意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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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教育部來函,關於105年度教專事宜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1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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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師想查詢自己線上研習課程完成的時間日期,可以到中小學線上研習平台查詢(教專網看不到)
https://olc2.moe.gov.tw/tepd_olc/
參加105學年度教專的老師們,如果想找實體教專的開班訊息,可以上教專精致網
首頁→研習活動→評鑑人員初階課程
就可以看到哪些學校有開設,建議本校老師參加苗栗縣所開設的課程,各縣市經費優先以縣市內教師為開課對象,而且實體研習課程需在12月31日之前修課完畢。
本校教專施行的方式:
確認有想參加且有名額的苗栗縣實體教專場次→線上研習→報名實體研習→實作觀課→完成文件→送出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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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教專初階認證4/25收件,請老師們記得附上軼事紀錄表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教師專業發展規準A層面 、軼事紀錄表參考表格點此下載、認證資料自我檢查表
總共需要繳交這三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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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11苗栗縣政府來函
評鑑歷程資料 涉及學生表現均應以代號呈現
105.04.06教育部來函
教專相關事宜(精緻網、代理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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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
https://tepd.moe.gov.tw
請教師先登入,基本資料維護、教師資料管理,更新自己的生日、任教年級、電話、領域。再按儲存。
本校104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收件截止是4月25日,經教專推動小組會議後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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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專最新進度0315:
105年4月29日前,各校函報初階認證名單,要由學校函文、推動小組會議紀錄與審核結果、寄至各中心學校(回歸縣市的教專中心)。105年6月13日進行認證審查,若審核委員對參加教師內容有疑義,10日之內補件,僅接受一次補件,期限內未能補正資料,本年度不再受理。
自今年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不再由高雄餐旅大學受理,苗栗縣回歸到苗栗縣的教專中心。
回歸各縣市端的學校,105年申辦期限是3月31日。
105年度教育部配合教師專業標準,推出精緻版的規準,改為3個層面,4個指標,13個檢核重點,未來都採線上認證,針對某個指標需要改進給意見。
Q&A:
1. 擔任評鑑者的資料中,要繳交一份軼事摘要的手稿,這樣若有錯誤還可補件。
2. 教師自評表中不用「不適用」,但教學觀察表中要放「不適用」,供老師篩選討論用,綜合報告表不用放入「不適用」
3. 105學年度申辦教專,若學校願意能願意改使用精緻版的規準,教專網可以在網站中替學校統計整理,較為方便、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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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4教專夥伴到校訪視研習,給予幾項建議,請同仁注意:
- 教專初階認證需要教師提供觀察手稿(即觀課時隨手記下之筆稿)
- 教專表格在各層面應修正
原表格:
修正後表格:
評鑑指標與參考檢核重點 |
優 良 |
滿 意 |
待 改 進 |
不 適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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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精熟任教學科領域知識 | |||||
A-3-1 正確掌握任教單元的教材內容 | □ | □ | □ | □ | |
A-3-2 有效連結學生的新舊知識或技能 | □ | □ | □ | □ | |
A-3-3 教學內容結合學生的生活經驗 | □ | □ | □ | □ |
評鑑指標 / 參考檢核重點 | 評量 | ||
值得推薦 | 通過 | 待改進 | |
A-3精熟任教學科領域知識。 | |||
A-3-1正確掌握任教單元的教材內容。 | |||
A-3-2有效連結學生的新舊知識或技能。 | |||
A-3-3教學內容結合學生的生活經驗。 |
3. 教師事實摘要敘述避免籠統。例如考核重點為「A-4-7 適時歸納學習重點」,在後方的教師事實摘要敘述不宜僅寫出「教師有歸納學習重點」,可列「老師在上完○○單元後能夠總結本課的重點」
4. 105年度為本校申請第3年,評鑑指標必須包含A、B兩個層面
待3月15日參加教育部教專申辦研習、3月16開小組推行會議後再將正式版文件放上
待3月15日參加教育部教專申辦研習、3月16開小組推行會議後再將正式版文件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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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自102年度申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103年度共計17位教師參與,104年度增加至36位,全校約44%教師積極參與教師專業成長,由20%增加至44%,103年度總計已取得初階教專證書共4位,欲報名104年度進階教專共3位,期待105年度有更豐碩成果。
本校教專格式: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教師專業發展規準總覽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教師專業發展規準A層面 (依教專訪視修正後之表格)
中華民國105年1月19日提104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暨第2學期期初教務會議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