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第1學期註冊學雜費代收代辦費等就學費用繳交說明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113學年第1學期就學費用繳交說明

  1. 詐騙集團常假借學校收取註冊費之名義寄發其他單據至學生家中騙取金錢,特別提醒家長注意:本校繳費單據必定是由學校發放給學生帶回,並詳列出所有繳費細目
  2. 註冊就學程序:
    1. 繳費單據於113年8月30日(五)起發放,請於繳費期限內依單據說明或本須知內容至指定地點繳交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繳費後取得之超商繳費明細、銀行繳費收執聯、ATM轉帳明細等繳費憑據請自行留存,無須繳回(本校採線上查帳確認繳費)。
    2. 繳費截止後,經金融機關確認學生繳費完成,教務處註冊組將另行通知各班學生繳交學生證並加蓋學期註冊章以證明本學期在學後發回,即完成註冊手續。
  3. 繳費期限:自繳費單發放日起即可繳費,請於113年9月15日(日)前完成繳費。
  4. 繳費方式、地點與手續費:
    1. (一)臨櫃繳費:持繳費單至彰化銀行各分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2. (二)超商繳費:持繳費單至7-11、全家、萊爾富、OK便利超商繳費,手續費10元起。
    3. (三)信用卡繳費:至「彰化銀行學費入口網 」,選擇學校(國立苑裡高級中學),輸入學號、密碼(學生身分證號),以參加E政府平臺繳費網之銀行信用卡繳費,免手續費。
      (採信用卡繳費者若需繳費收據辦理相關補助,可直接於此網站下載列印)
    4. (四)持銀行金融卡至全國ebill繳費網、實體ATM或網路ATM繳費,手續費依各銀行規定。
      〔註1:採(三)、(四)繳費方式者,繳費帳號請見繳費單據,每位學生各有專屬繳款帳號。〕
      〔註2:若繳費單遺失,可於彰銀學費入口網自行登入下載。帳號/密碼見說明(三)
  5. 應繳費用明細(如下表)與說明:
    1. 各學生應繳項目與金額因減免資格與就讀年級與類組差異各有不同,請參考下表所列。若發現單據金額不符實際可減免情況,請向註冊組確認。
    2. 高中職全面免學費★(其他項目仍應繳費),除有第6點特別說明之情形外,學費★項目應為0元。
    3. 申請「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並通過身份查驗者,繳費單據上學費★、雜費★項目之應繳金額為已減免後金額(全免或部分減免),但各項代收代辦費仍應繳。
      已申請「學期課輔費減免」通過者,學期課輔費■項目為減免後金額。
    4. 若有辦理就學貸款且獲通過、須變更應繳款金額者,請持就學貸款單至總務處出納組重新印製繳款單

(以下收費項目表僅供參考,如與繳費單據上所列金額有異,以本校業務單位確認後之說明結果為準)

收費項目高一高二高三
學費6240 ★(僅就讀學期重複者應繳)6240 ★(僅就讀學期重複者應繳)6240 ★(僅就讀學期重複者應繳)
雜費1740 ★(可視身分減免)1740 ★(可視身分減免)1740 ★(可視身分減免)
————-以下各項代收代付/代辦費視就讀班級與個人情況而異↓↓↓以下各項代收代付/代辦費視就讀班級與個人情況而異↓↓↓以下各項代收代付/代辦費視就讀班級與個人情況而異↓↓↓
學期課輔費■180018001800
暑期/寒假課輔費■美術班 780
普通科班級 755
美術班 2100
自然組班級 1925
社會組班級 2012
美術班 2100
自然組班級 2012
社會組班級 1925
書籍費美術班 2191
普通科2-6班 3198
普通科7-12班 3555
美術班 2407
自然群班級 3406
社會A群(7-8班) 2968
社會A群(12班) 2965
社會B群(7-9班) 2960
社會B群(10-11班) 2957
美術班 2202
醫農群學生 3602
資工群學生 3052
社會群班級 2810
實習實驗費80美術班 0
自然群班級 320
社會群班級 0
美術班 0
自然群班級 320
社會群班級 0
電腦使用費依每週資訊課程節數收費 (1節400、2節550、3節700、4節850,無則免收)依每週資訊課程節數收費 (1節400、2節550、3節700、4節850,無則免收)依每週資訊課程節數收費 (1節400、2節550、3節700、4節850,無則免收)
冷氣維護費200200上學期 200
學生保險費200200200
班級費505050
家長會費100100100
新生健檢費**440 (僅於第1學期收)
學期宿舍費**4800 (住宿生)4800 (住宿生)4800 (住宿生)
暑假/寒假宿舍費**視實際住宿天數視實際住宿天數視實際住宿天數
制服費**視實際訂購數,單據另發
(註1:如有申辦減免者,★■項目金額會按減免身分變更)
(註2:本學期起全面免繳學費項目,只有因重讀、重考、休復學等異動而有重複就讀學期者須繳學費6240元,將另行通知補繳
  1. 有關『高中免學費方案』特別說明:
    自本學期起全面免學費(註:其他項目仍應繳費),但所就讀之各學期僅予減免一次。
    重考生、重讀生、復學生、降級轉學生等有就讀學期重複情形者,仍須補繳學費項目
  2. 已註冊卻無故不到校上課超過 3日以上,將陳報中途離校系統;
    無故未到校超過 7日且經通知而未於期限內辦理請假、轉學或放棄學籍者,視為休學。
    其他有關註冊注意事項請依學生手冊「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
  3. 如須辦理教科書驗、退書,請依設備組所通知之時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