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B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

一、受理: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申請

※優待種類、優待條件、優待對象:

種類優待條件優待對象
全公費因公死亡,在撫卹期限內。軍公教遺族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
半公費因病或意外死亡,在撫卹期限內。軍公教遺族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傷殘榮軍子女。
減免學雜費撫卹期滿。支領一次撫卹金。臺灣籍滯留大陸國軍人員。軍公教人員死亡,領受一次撫卹金及撫卹期滿之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臺灣籍滯留大陸國軍人員之子女。

二、所需文件

(一)申請書二份:請自行下載使用或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二)撫卹令

(三)身分關係文件

(四)學生若另具軍公教子女身分者: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

三、申請期限:至112年1月18日止

請同學於期限前備妥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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