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112學年度第1學期補請假期限

  1. 查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條略以:「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
  2.  
缺曠期間請假卡受理截止日備註
112/12/31(含)以前113/1/4放學前 完成請假及退件補正113/1/5起以退件處理
113/01/02~113/01/16113/1/19放學前 完成請假及退件補正113/1/20起以退件處理
113/01/17~113/01/19 因病、喪假無法到校者113/1/23下午17時前 完成請假及退件補正113/1/24起以退件處理。
  • 學校將於113/1/25(四)結算本學期科目缺曠1/3學生名單,因此逾受理截止日跨學期無法受理補請假。
  • 個人缺曠紀錄,請至學校網頁校務系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