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112年第1期註冊費(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減免申請。
二、申請期限:至112年6月30日止。
三、申請減免/補助項目: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原住民學生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5、身心障礙學生
6、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7、經濟弱勢學生
8、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
四、各項減免條件、減免金額、所需證件請參閱附件。
五、請於期限前,備妥申請表及證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請提供一份正本給註冊組,若有其他補助,需要證明時,註冊組可直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