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A炎玉紀念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一、受理:112A炎玉紀念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二、申請條件:

1、本校高二、高三學生。

2、設籍苗栗縣通霄、苑裡鎮。

3、全學年學業成績75分以上,無不良記錄。

三、所需文件

1、申請書:請自學校網頁下載或至教務處門口資料櫃取用。

2、「清寒證明書」由導師填寫並加蓋註冊組印章。

3、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4、全學年成績單。

四、申請期限:至112.9.18日

請申請同學於112.9.18中午前將所需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辦法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