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113年搜救有功人員甄選計畫」。

一、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為提升搜救團隊整體工作士氣,表揚救災救難英勇事蹟(110年3月1日至113年3月1日間),甄選年度執行搜救工作有功人員,並區分「實際執行搜救任務」、「指揮調度搜救任務」及「辦理搜救相關業務」等3大類實施甄選,詳如附件。

二、請各單位有意參加甄選者且近5年內(108年至112年)未曾當選該中心搜救有功人員,依旨揭計畫將人員推薦表含佐證事蹟等資料,於113年3月19日(星期一)前至教官室辦理,俾利後續作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