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Post category:學生事務處公告 / 轉知訊息Post published:2024-05-01Post author:學務處訓育組相關宣導文宣圖檔可至https://space.moc.gov.tw/FxP9WD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0429整潔評分表及其他扣分下一篇文章AI風暴:探索人工智慧對媒體與生活的衝擊」短影片競賽徵件活動